2006年5月13日 星期六

【回覆】還是必須思考如何讓憲法成為生活。

為什麼我強調要讓憲法成為生活?大家應該可以注意到,很多政客被指為違憲,大部分都絲毫不緊張。甚至還提請大法官解釋,把整個局面拉到司法層面,運用時間來拖過任何形象負面的影響。如果連大法官解釋都不利於自己,那麼修憲的聲音就開始隱隱作響。



我們的憲法是張均邁先生根據威瑪憲法原理設計,並與各黨各派妥協而來。法理上不可不謂之周全,在開放黨禁之前,黨外早就有以小孩不能穿成人的衣服做為攻訐這部在大陸時期所訂定的憲法,只是當時要凝聚黨外勢力,以民主為號召,因此多是以回歸憲法,解除戒嚴,取消臨時條款等等為號召。



民進黨成立後,李登輝總統執政時間,修改憲法的呼聲越來越高,國內憲法學者也不可謂不多,當時我在大學的時代還辦過邀請國民代表、憲法學者來校內研討五權憲法與三權憲法差異,甚至還直接以內閣制與總統制優劣比較為題,直接放棄原有憲法架構,討論新憲的可能。



這幾年下來,我一直在思考這些問題,尤其是台灣巨大變化的問題,最近美麗佳人國際中文版10週年慶的專文:「十年間改變台灣人生活的十件事情」,其中提到許許多多台灣的重大改變(我把它放在檔案庫,有興趣朋友可以參閱)。但是政治卻不列為其中一項。尤其是十年過去了,大家依然還在談修憲,尤其是有關政府組織調整。政府號稱人權治國,卻屢屢用「愛台灣」、「中國同路人」來作為政爭的語言,彷彿是麥卡錫主義從美國歷史的灰燼中重返新興民主的台灣真實世界。



愛台灣,已經成了比憲法還高階的規範,談人的尊嚴,談人的價值,談人的是非觀,只要是「愛台灣」,就可以踐踏。所以官員可以說謊,可以不依法行政,可以不迴避利益,可以藐視國會,甚至是運用政府經費製作廣告打擊在野黨。



台灣不是沒有憲法學者,台灣的憲法著作也可說是等身,比你我還專精,專研理論的專家比比皆是,但是為什麼台灣沒有人願意遵守憲法?甚至是藐視憲法?



我最近和一些企管顧問因為業務往來,所以來往密切。我發現這些企管顧問嫺熟各種企業管理理論,但是他們為什麼沒有自己創造一家成功的企業呢?甚至是很多企業家都還不屑邀請他們做內部教育訓練。追根究底就是學理和實務還是有一定的距離。學理是說明過去發生的歷史,而不是描述未來即將產生的變化,或許理論想要預測,但是一定是無法「規定」未來一定就怎麼發展。



把這個問題,放到憲法上來也是類似,台灣的問題在於憲法如何落實成為一種生活,當大家聽到憲法的時候,有神聖不可侵犯的感覺,甚至對於何者違憲,有直覺的反應。不輕易指摘違憲,但是一旦大家都確認這是違憲行為,那麼整個輿論就會起而攻伐之。絕不會像現在一樣,老是用「這不違法,是道德問題」。



憲法就是道德問題,就是自制問題,如果掌握權力的人不懂得自制,不可以濫權,那麼他和有憲法前的國王或皇帝有什麼兩樣?有道德的君主就是太平盛世,無道昏君就是腐敗亂世。



民權與人權,孫中山說的對,是演進而來,是爭取而來,問1920年以前的美國婦女,他們是不在憲法保障內的。1960年代種族隔離在美國南方還是合法的。怎麼認識自由的內涵?怎麼限制合理的人權?



討論這些只是讓我們一直陷入理論的爭論中,卻無助於我們的社會建立憲政的尊嚴與真正實踐憲法的功能。



到最近我才弄懂,為什麼袁世凱要暗殺宋教仁,而不是革命共主領袖孫文?那是因為宋教仁是要到北京組閣,是真正要實踐憲法的人,是真正具有威脅性的人物。而孫中山還在醉心最完美的五權憲法設計。



我倡議新政主義,主要談的是改變人心的觀念,但是也是探討切實可行的方向,這是因為我不清楚台灣是否有好幾個十年能來實驗,但是我們的確遇到千載難逢的機會,我們必須要找到切實可行的方法,尤其是憲法生活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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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憲法講堂】憲法不只是法律而已

發 表 人:翔宇



其實不管是透過權力分立的監督制衡,或是建構起所謂不受政府侵犯的基本權利防禦權功能等,可以確知的是,憲法的意旨便是首重於人民的權利,這樣的權利不管是原權(先於國家存在的),或是社會基本權(後於國家而存在的);亦不管是在大陸法系,或是在英美法系,我們都可以找到這樣的共識-人權的保障(追求幸福的權利等等)



或許,也可以從憲法本文之中,可以瞭解,不管是在哪一個國家的憲法法典,人權有關基本權利的特別規定與概括規定皆是先於權力分立的國家組織建構,甚至可以這麼說,憲法上基於權力分立的下的國家組織,其目的便是為了保障人權,因此"它"便是屬於一種人權的"制度性保障",是故在手段與目的的衡量下,國家組織是能夠修改的(只要在合乎人權保障的範圍之內);然而反過來說,有關於憲法上基本人權的規定,幾乎是無法修改或廢止的,憲法上所揭示的種種人權,只有不斷地透過立法者與釋憲機關的解釋,來具體化地擴充抽象的基本人權規定,所以,人權的保障永遠是不夠的,是追不上社會變遷的



有時常聽到部分立委們說到:台灣的亂象就是太過自由了,其實,我認為自由永遠都是不嫌多的,而只怕太少,問題的癥結點應該是在於,"我們瞭解自由(基本權利)的內涵有多少"





2006年5月12日 星期五

【影評】當一般人也憤怒的時候!(評論「Good Night, and Good Luck」)

無論今天加班多晚,我還是趕了10點5分的場次,去看看喬治克隆尼的傑作。我過去不是很欣賞喬治克隆尼,原因是他所演出的電影,並沒有讓我特別覺得有較好的表現。最近他引起我的注意,是因為一則有關喬治克隆尼和他的父親尼克克隆尼一起潛入查德拍攝大屠殺的紀錄片,並且一起呼籲世界關注蘇丹和查德的血腥政治屠殺。喬治自稱是自由派,捍衛人類自由不移餘力,這次這部大戲,就是充分表達他的人生價值觀。



我很喜歡這部電影,雖然看到兩批年輕的朋友中途離開戲院,入口處也不是像「不可能的任務3」那樣得排隊進入,座位連1/5都沒坐滿,但是我真的超愛這部電影。



不只是好聽的爵士樂,恰如其分的黑白拍攝手法,最重要的不拖泥帶水的將美國重要的歷史事件清楚的敘述,更重要的是,從頭到尾一貫清楚的主題表達,讓人感覺這是一部感覺世界充滿希望的好電影。



當麥卡錫主義像是「相信台灣」、「愛台灣」席捲台灣一樣的橫掃美國,要像CBS名主持人洛蒙那樣敢挺身而出,並且要冒整個世局大不諱,像國王新衣裡的小孩一樣,明白的指出人的價值觀和憲法所捍衛的自由,是多麼不容易的事情。



他沒有任何政治的企圖,不需要親吻大地表示比對手更愛這塊土地,他只需證明麥卡錫是多麼矛盾的利用大家恐懼。



看這部電影,我不認為有所謂民粹的民主和正確的民主的差別,因為民主本來就不能保證永遠正確,也不保證政治永遠清明,麥卡錫證明了民主如美國,也會有價值錯亂的時代。重點是我們是否有洛蒙的勇氣與反省能力?還是我們只能像CBS的老闆一樣,堅持只能中立報導,而不能鼓起道德勇氣對懷疑的事加以評論?



當一般人也都覺得憤怒的時候,還在希望保持雙方各打五十大板的態度,而不是以一個人的價值觀與勇氣來加以批判,那麼我不知道我們還能依據什麼標準來維護我們的憲政保護下的自由。如果還像麥卡錫的打手一樣,和稀泥的把所有其他拖下水,甚至像麥卡錫一樣,不直接回答質疑,反而直接以莫須有抹黑質疑者,那麼我們就必須更加懷疑他們的動機。



彼得杜拉克說的好,「極端的個人自由主義者,往往找不到對抗極權者的武器,因為他們不削使用像這些傢伙所使用的宣傳工具。」洛蒙遵循知識公民的路線,他找到了!



當依據一般人的標準,都該憤怒的時候,那麼就是當權者已經採到底線了!



這部電影介紹給熱愛自由的人們,也介紹給口口聲聲民主長、民主短的人們,如果民主是定義給執政者所獲得的支持,那麼「壓迫」這兩字應該就會失去意義。掌握權力的人沒有資格喊被「壓迫」,如果他們是被迫害,那麼沒有權力的人呢?尤其是當一般人都憤怒的時候!

2006年5月11日 星期四

【電影介紹】晚安,祝你好運 Good Night, and Good Luck

1950年代初,共產黨全面滲透、赤化世界的恐懼瀰漫美國社會,來自威斯康辛州的約瑟夫‧麥卡錫議員(Joseph McCarthy)則利用機會隨意指控、誣陷,意圖將恐懼擴大。此時此刻,人人害怕如驚弓之鳥,言論及新聞自由面臨空前未有的威脅。然而,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記者艾德華‧蒙洛(Edward R. Murrow)和他的節目製作人佛瑞德‧芬德利(Fred W. Friendly)決心起身對抗撲天蓋地的麥卡席主義,並揭露他化身恐懼販子,剝削人民及言論自由的真相。然而,這場以個人身份向國家機器發起的正義之戰卻讓兩人付出慘痛代價……



最後,在強大信念的堅持下,愛德華與佛瑞德成功扳倒麥卡錫議員-這個美國200年歷史上最具爭議的政治人物之一。也捍衛了曾經用鮮血、生命爭取來的自由!



【晚安,祝你好運】是美國性格才子巨星喬治‧克隆尼自編、自導、自演之作,也是本屆奧斯卡與【斷背山】、【衝擊效應】並列三大最受注目作品的年度鉅片!片中探討在民粹獨裁煽動下,新聞及言論自由遭遇恐怖壓制的情境,對國內觀眾而言竟熟悉地令人不寒而慄。藉由本片,我們或許更能撥開重重迷霧,揭穿政客在魅惑語言下所企圖掩蓋的貪婪野心,並挺身捍衛這得來不易的珍貴自由!











>>這部片子介紹給想要對民主自由意涵有更佳認識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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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講堂】憲法不只是法律而已

我找了許久彼得杜拉克所寫的「經濟人的末日」和「工業人的未來」這兩本著作,終於最近被我找到收藏,第一本寫自1930年代,希特勒剛剛崛起的日子,另一本寫自二次大戰期間。



這兩本書是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首先將政治與經濟,甚至將社會融鑄於一爐的作品。



尤其是工業人的未來,杜拉克很明白的說明了我的看法:「美國尊崇憲法的社會習慣,不是來自於訂定了什麼嚴密的法律來要求大家遵守。而是來自於一個社會的風氣與價值觀。這樣的風氣相較於擅長法學理論的歐陸國家而言,就可以說明,為何嚴密完整如威瑪憲法,依然輕易就被撕毀。」



憲政體制是一種生活,不只是就法論法的解釋而已,是一種願意接受一個國家有最高規範的準繩,而非一時人數多,就代表著可以為所欲為。



杜拉克認為這是來自對聖經的政治信仰移轉,相信人不並非無所不能的完美,而做出的謙卑行為(尊崇憲法)。



英國並沒有美國司法可以解釋法律無效的裁量權,但是英國司法對於行政權的鉗制與監督,卻不會因為沒有複審法案的權力而有所縮減。因為行政權絕對無法像歐陸國家一樣擴張到司法權上。



簡而言之,憲政是一種謙卑主義,是一種自制行為,並且預防自制不了,而預先先用權力分立的方式,避免有人因為權力集中,而自認完美,自認偉大,開始為所欲為。



這才是民主政治的真正核心價值,而非是開口閉口稱讚自己是台灣民主的成就代表,甚至自我註冊:「相信台灣」就是相信某個政黨或個人。這樣的過度自我膨脹,會讓人喪失品格與尊嚴,甚至喪失是非觀念。這樣一來,還有什麼尊重憲法的可能?



彼得杜拉克在1930-40年代已經看清楚這件事情,民主制度來自的是:個人的謙卑與對他人的尊重。當我們嘴巴上講著唸著民主,喊著自由,我捫心中有這樣的感覺嗎?如果沒有,那麼,恐怕這四個字只是口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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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這是奇摩家族的對談,並非與學弟JAILCAT的對話,請學弟不要誤會。